國泰人壽的年總保費收入都居台灣壽險業之冠,幾乎每一年,國泰所收的保費都突破三千五百億元大關,平均言,國內每賣出五元新保單,至少就有一元來自國泰人壽。可見其市場佔有率之高。
國泰人壽的保單賣得多,保險紛爭也是很多。根據統計,截至目前為止,光是台北地方法院,國壽的給付保險金糾紛案,就有二十餘件,其理賠金額有大有小,上至千萬,下至三十萬,國壽都有拒絕理賠的理由。
僅以疾病身故為例,壽險公司最常使用拒絕給付保險金的法條,就是保險法第64條「要保人故意隱匿,或因過失遺漏,或為不實之說明,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人對於危險之估計者,保險人得解除契約;其危險發生後亦同。但要保人證明危險之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之事實時,不在此限。」也就是說,民眾在購買保單時,必須誠實填寫所謂的調查表,不能隱匿自己的病情,否則保險公司可以主張自行解約,不需給付任何保險金。
但是,此條款也有但書,就是隱匿的情事必須要「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人對於危險之估計」。也因此,最常見的糾紛就是隱匿的是A疾病,但是卻因B疾病而死,保險公司得證明A與B有絕對的關連性,才能免除給付保險金之責。在實務上,法官得瞭解各種疾病的因果關係,才能做出判決,而承接此種案件的律師,也要有一定的醫學專業知識,方可充分瞭解案情、進而為當事人辯護。
在金融海嘯席捲全球時,身為台灣唯一入選全球五百大企業的國泰人壽,其業績不佳,其Q1及Q2曾虧損53億,但在Q3的營收公布時,卻可以轉虧為盈。看起來,能夠不理賠就盡量不要理賠,就是國泰人壽能持盈保泰的不二法門。
只是,身為投保人的小百姓,要投保之前,最好先想想,自己或受益人的訴訟能力如何,如果不是很強的話,像國泰人壽這種保險公司,養了大批法務人員,專門打官司,投保人要贏非常困難。因此,買保險要不要把國泰人壽列入首選,真是值得深思熟慮啊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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